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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國教盟校園安全與少年司法倡議成果追蹤｜從割頸案到少事法修法的兩年倡議全記錄"
description: "國教行動聯盟自2023年12月至2026年3月，持續倡議校園安全與少年司法改革超過兩年、發出逾10次公開聲明。本專頁完整記錄每一次發聲、訴求與官方回應，涵蓋風險評估入法、擴大曝險定義、少保官改隸法務部、觀護署設立等核心議題。"
date: 2026-03-23
keywords: "國教盟,校園安全,少年司法,少事法修法,風險評估,曝險少年,中介教育,觀護署,割頸案,國教行動聯盟,323公聽會,少保官改隸"
url: https://naer-tw.github.io/policy/campus-safety/2026-03-23-倡議成果追蹤.html
source: 國教行動聯盟政策知識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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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國教盟校園安全與少年司法倡議成果追蹤｜從割頸案到少事法修法的兩年倡議全記錄

> 國教行動聯盟自2023年12月至2026年3月，持續倡議校園安全與少年司法改革超過兩年、發出逾10次公開聲明。本專頁完整記錄每一次發聲、訴求與官方回應，涵蓋風險評估入法、擴大曝險定義、少保官改隸法務部、觀護署設立等核心議題。

## 30 秒掌握重點

- 兩年倡議軌跡：國教盟自 2023 年 12 月割頸案後首次發聲[1]，歷經 10+ 次聲明，從中介教育、風險評估到少保官改隸法務部，系統性推動少年司法與校園安全改革。
- 323 公聽會成果：2026 年 3 月 23 日立法院教文會公聽會[7]，提出四大缺漏增訂、五條條文修正、七大訴求；8 項訴求中 6 項獲司法院少家廳鐘宗霖廳長正面回應，包括風險評估已啟動量表（680 位分類、36 位風險降低）。
- 核心結構訴求：國教盟觀點 主張少年保護官應改隸法務部，參照日本制度分離審判與執行，避免司法院既審判又執行的結構問題。
- 最大矛盾：事實 司法院書面報告[11]稱「無設立觀護署必要」，但鐘廳長當場表態「贊成」——內部立場矛盾浮上檯面。

## 國教盟完整倡議時間軸

## 323 公聽會成果：訴求 vs 官方回應

| 國教盟訴求 | 司法院少家廳回應 | 狀態 | 後續追蹤 |
| --- | --- | --- | --- |
| 風險評估入法2024/10 即提[3] | 官方回應 已啟動量表，680 位分類，36 位風險降低[7] | 獲回應 | 追問工具名稱、驗證、法定化 |
| 擴大曝險定義2024/03 即提[2] | 官方回應 擬增兩項：參加不良組織、交往犯罪習性者[7]現行三項：攜帶刀械、施用毒品、預備犯罪 | 獲回應 | 追問具體條文與送院時程 |
| 觀護署設立多次提及 | 官方回應 鐘廳長「贊成犯罪防治觀護署」[7] | 獲回應與書面矛盾 | 要求司法院正式回應 |
| 跨部會協調2024/10 即提[3] | 官方回應 修少事法 42 條：縣市長與庭長會議[7] | 獲回應 | 「得」改「應」，追蹤修法 |
| 被害人權益2024/10 即提[3] | 官方回應 對等閱卷、當庭陳述被害感受[7] | 獲回應 | 確認修法草案進度 |
| 分級塗銷2024/10 即提[3] | 官方回應 五年以上案件十年內可查閱[7][11] | 獲回應 | 確認查閱範圍與條件 |
| 家庭介入條款2024/12 即提[4] | — | 未回應 | 續推 |
| 返校追蹤條款本次新增 | — | 未回應 | 續推 |

事實 8 項訴求中 6 項獲得正面回應[7]。國教盟觀點 其中觀護署回應與司法院書面報告矛盾，為後續最重要的追蹤焦點。

## 司法院觀護署立場分歧

### 事實 司法院內部立場矛盾

國教盟觀點 這代表司法院內部對觀護體系改革並非鐵板一塊。少年家事廳（實務端）與院本部（政策端）存在路線分歧。國教盟已要求司法院正式回應：究竟哪個是官方立場？

## 審判與執行分離：少保官應改隸法務部

### 國教盟觀點 結構性問題：司法院審判兼執行

#### 日本制度（參照對象）

#### 我國現狀（問題所在）

國教盟觀點 國教盟主張應儘速修法將少年保護官改隸法務部，正本清源讓審判與輔導分立。唯有如此，保護管束的執行成效才能受到立法院與媒體的有效監督，而非繼續被司法院以資料保密為由加以遮蔽。[12]

## 原始資料與證據對照

下表將本頁核心主張逐一對照原始出處與可驗證依據，區分事實陳述與國教盟詮釋。

| 主張 | 性質 | 原始出處 | 可驗證依據 |
| --- | --- | --- | --- |
| 8 項訴求中 6 項獲正面回應 | 事實 | 323 公聽會現場記錄[7] | 鐘宗霖廳長對風險評估、曝險定義、觀護署、跨部會、被害人權益、分級塗銷等六項明確回應 |
| 風險量表已啟動：680 位分類、36 位風險降低 | 官方回應 | 鐘宗霖廳長 323 公聽會發言[7] | 數據來自廳長口頭報告，尚未公開量表工具名稱與科學驗證程序 |
| 司法院書面 vs 鐘廳長發言矛盾 | 事實 | 司法院書面報告第 3 頁[11] + 廳長現場發言[7] | 書面報告原文：「本院建議仍以維持現況為宜，亦即無成立成少合併之觀護署的必要」；鐘廳長當場表態贊成 |
| 曝險少年現行三項應增兩項 | 事實 + 官方回應 | 少事法第 3 條[13] + 鐘廳長發言[7] | 現行：攜帶刀械、施用毒品、預備犯罪。擬增：參加不良組織、交往犯罪習性者 |
| 一審郭生 9 年、林生 8 年 | 事實 | 大紀元 2024/10/01[3] | 法院判決為公開資訊 |
| 二審郭生 12 年、林生 11 年 | 事實 | 聯合報 2025/12/24[5] | 法院判決為公開資訊 |
| 少保官應改隸法務部 | 國教盟觀點 | 國教盟 323 公聽會意見書[12] | 參照日本制度之倡議主張，尚非官方立場 |
| 超過兩年、逾 10 次公開聲明 | 事實 | 本頁時間軸所列各聲明[1]–[7] | 自 2023/12/27 至 2026/03/23 共記錄 10 個時間節點 |

## 持續追蹤清單

| # | 緊急 | 追蹤事項 | 對象 |
| --- | --- | --- | --- |
| 1 |  | 司法院回應觀護署立場矛盾（書面 vs 鐘廳長） | 司法院 |
| 2 |  | 風險量表工具名稱、科學驗證程序、法定化時程 | 司法院少家廳 |
| 3 |  | 增兩項曝險定義（參加不良組織、交往犯罪習性者）具體條文與送院時程 | 司法院 |
| 4 |  | 少保官改隸法務部修法推動 | 司法院／法務部 |
| 5 |  | 提供四大缺漏增訂建議給葉元之委員 | 葉元之 |
| 6 |  | 聯繫楊爸爸分享被害人對等閱卷回應 | 楊江謀 |
| 7 |  | 追問教育部過渡性措施數據與人力時程 | 教育部 |
| 8 |  | 追蹤少事法增曝險修正草案進度 | 司法院 |
| 9 |  | 追蹤《轉介教育條例》是否排入審查 | 教文會 |
| 10 |  | 提出風險評估入法具體條文建議書 | 教文會 |
| 11 |  | 與教育部協調風險評估納入專法或少事法 | 教育部 |
| 12 |  | 割頸案保護管束監督失敗責任歸屬 | 司法院 |

國教盟觀點 口頭承諾不等於修法。國教盟將持續追蹤每一項承諾，直到轉化為具體條文。

## 常見問題

### 引用來源

1. 媒體 自由時報 2023/12/27「國教盟：應檢討曝險少年輔導機制」（記者林曉雲）
1. 媒體 自由時報 2024/03/19「國教盟：未見司法院對少保官提出檢討」（記者林曉雲）
1. 媒體 大紀元 2024/10/01「國教盟：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」
1. 媒體 大紀元 2024/12/25「國教盟批家庭政策停滯不前」
1. 媒體 聯合報 2025/12/24「國教盟籲設透明依據」
1. 媒體 大紀元 2026/03/13「國教盟籲速修少事法」
1. 媒體 自由時報 2026/03/23「批司法接不住高風險少年」（記者林曉雲）
1. 聲明 國教盟新聞稿 2024/01/11——三級處遇輔導與中介教育聯合聲明
1. 聲明 國教盟新聞稿 2024/02/03——回應教育部校園安全措施
1. 聲明 國教盟新聞稿 2024/08/30——追蹤過渡性教育措施實施進度
1. 官方 司法院書面報告——「校園安全與受教權的平衡」公聽會（115 年 3 月 23 日）。原文第 3 頁：「本院建議仍以維持現況為宜，亦即無成立成少合併之觀護署的必要」。PDF 檔名：324-judicial-yuan-report.pdf
1. 聲明 國教盟 323 公聽會意見書——含少保官改隸法務部、四大缺漏增訂、五條修正建議
1. 官方 全國法規資料庫——少年事件處理法（少事法第 3 條：曝險少年定義）
1. 官方 教育部書面報告——「校園安全與受教權的平衡」公聽會（115 年 3 月 23 日）。含過渡性教育措施、輔導人力增置 2,592 人、學籍轉銜機制。PDF 檔名：324-moe-report.pdf

### 更新紀錄

- 2026/03/23 首版發布，含完整倡議時間軸、323 公聽會訴求對照表、追蹤清單
- 2026/03/25 修正公聽會日期為 3/23（原誤植為 3/24）；補入司法院、教育部書面報告 PDF 引用；新增證據對照區、事實/評論分離標籤、少保官改隸法務部段落
- 待補 公聽會逐字摘要整理後補入
- 待補 各媒體報導可點擊 URL（待各媒體文章網址確認後補入）

## 常見問答（FAQ）

### Q: 國教盟針對校園安全和少年司法提出了哪些主要訴求？

國教盟自2023年12月起提出多項核心訴求，包括：風險評估入法（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）、擴大曝險少年定義（現行三項增兩項：參加不良組織、交往犯罪習性者）、設立犯罪防治觀護署、少年保護官改隸法務部（參照日本制度分離審判與執行）、強化跨部會資料共享、被害人對等閱卷權、前案紀錄分級塗銷（10年非3年）、推動中介教育制度、以及家庭介入與返校追蹤條款。

### Q: 2026年323公聽會國教盟訴求的回應情況如何？

在2026年3月23日立法院教文會公聽會中，國教盟8項訴求有6項獲得司法院少家廳鐘宗霖廳長正面回應：風險評估（已啟動量表、680位分類）、擴大曝險定義（擬增參加不良組織與交往犯罪習性者兩項）、觀護署設立（廳長贊成但與司法院書面報告矛盾）、跨部會協調、被害人權益、分級塗銷。家庭介入條款與返校追蹤條款未獲回應。（來源：自由時報2026/03/23記者林曉雲報導；司法院書面報告）

### Q: 司法院對觀護署的立場矛盾是怎麼回事？

在323公聽會中出現重大矛盾：司法院提交立法院的書面報告（115年3月23日）第3頁明載「本院建議仍以維持現況為宜，亦即無成立成少合併之觀護署的必要」，但少年家事廳鐘宗霖廳長當場表示「贊成成立犯罪防治觀護署，加入犯罪預防與研究」。國教盟認為這顯示司法院內部實務端（少家廳）與政策端（院本部）存在路線分歧，已要求司法院正式回應官方立場。

### Q: 什麼是曝險少年？國教盟主張如何擴大定義？

曝險少年指有偏差行為風險、需提前介入輔導的青少年。依現行少事法第3條，曝險少年定義僅包含三項行為態樣：攜帶刀械、施用毒品、預備犯罪。國教盟自2024年3月即主張範圍過窄應擴大。在323公聽會中，司法院回應擬增兩項：參加不良組織、交往有犯罪習性之人，但具體條文與送院時程尚待追蹤。（來源：少事法第3條；國教盟2024/03/19聲明）

### Q: 國教盟提出的風險評估入法是什麼意思？

國教盟自2024年10月起主張建立少年再犯與致命風險評估機制，並將評估結果納入法院裁量、處遇決定、假釋審查與前案紀錄處理的法定依據。司法院在323公聽會回應已啟動量表，對680位少年進行分類，其中36位經評估後風險降低。國教盟要求進一步公開工具名稱、科學驗證程序與法定化時程。（來源：國教盟2024/10/01十大訴求聲明；鐘宗霖廳長323公聽會發言）

### Q: 為什麼國教盟主張少年保護官應改隸法務部？

國教盟參照日本制度指出：日本少年調查官歸司法單位，少年保護官則歸行政單位，以避免司法機關同時負責審判與執行。然而我國少年調查官和少年保護官卻都隸屬司法院，形成「審判兼執行」的結構性問題。國教盟主張應儘速修法將少年保護官改隸法務部，讓審判與輔導分立，同時也能讓立法院與媒體更有效監督少年保護工作的成效。（來源：國教盟323公聽會意見書）

### Q: 國教盟的中介教育主張是什麼？和香港群育學校有什麼關係？

國教盟自2024年1月起倡議中介教育制度，在2024年3月首次提出參照香港群育學校模式——白天由教育人員進行課程學習，放學後由社政系統接手。這是一種介於學校與機構之間的過渡性教育安排，讓曝險少年在輔導發揮功效並經評估後才返回原校。目前教育部已回應推動過渡性教育措施，但國教盟指出進度緩慢。（來源：自由時報2024/03/19記者林曉雲報導）

### Q: 割頸案的司法判決結果和國教盟的立場為何？

2024年10月一審判決郭生9年、林生8年（大紀元2024/10/01報導）。2025年12月二審改判郭生12年、林生11年（聯合報2025/12/24報導）。國教盟持續呼籲建立透明量刑依據、重大暴力案件提高假釋門檻、納入被害人意見，並在2026年3月定讞後籲速修少事法，將風險評估結果納入法定依據。（來源：大紀元2026/03/13報導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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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原始頁面**：[https://naer-tw.github.io/policy/campus-safety/2026-03-23-倡議成果追蹤.html](https://naer-tw.github.io/policy/campus-safety/2026-03-23-倡議成果追蹤.html)
**組織**：[國教行動聯盟](https://naer-tw.github.io/policy/)（成立於 2012 年）
**倡議資料庫**：https://naer-tw.github.io/advocacy-database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