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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"別讓「小案大辦」折磨老師——校事會議修法全紀錄"
description: "國教行動聯盟、全國家長團體聯盟、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聯合倡議校事會議修法，推動分流檢舉、提升受理層級、強化外部專業三大改革。2026年1月教育部正式修法落實分流。"
date: 2026-01-23
keywords: "校事會議,不適任教師,教育改革,國教盟,國教行動聯盟,全國家長團體聯盟,全家盟,全國家長會長聯盟,全長聯,解聘辦法,考核辦法,受理檢核表,分流處理,小案大辦,大案小辦"
url: https://naer-tw.github.io/policy/teacher-affairs/2026-01-23-校事會議修法.html
source: 國教行動聯盟政策知識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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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別讓「小案大辦」折磨老師——校事會議修法全紀錄

> 國教行動聯盟、全國家長團體聯盟、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聯合倡議校事會議修法，推動分流檢舉、提升受理層級、強化外部專業三大改革。2026年1月教育部正式修法落實分流。

# 別讓「小案大辦」折磨老師，也別讓「大案小辦」傷害孩子——校事會議修法全紀錄

## 核心倡議

- 分流檢舉——建立受理檢核表，在校事會議層級篩出不符程序要件的濫案，避免小案大辦
- 提升受理層級——調查權上收教育局，由具專業背景的人員調查，確保品質
- 強化外部專業——建立人才庫、推動單一事實審認、建立量化裁量基準，防止大案小辦

## 倡議進展時序

### 第一階段：問題診斷與倡議提出（2025年11月）

2025年11月19日——國教行動聯盟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（全家盟）[1]發表聯合新聞稿「制度要更好，不是更少」，全國家長會長聯盟（全長聯）、台灣家長教育聯盟、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等多個全國家長團體共同出席記者會[2]。首次系統性提出校事會議改革的三項核心倡議：分流檢舉、提升受理層級、強化外部專業。此稿件強調，現有數據顯示約700-1,000件年案件量，同時存在濫案和重案處置不當的雙重困境。

2025年11月22日——教育部於11月21日預告修正版本後，國教盟立即發布聲明「肯定預告修正版本」，表示教育部的改革方向與國教盟倡議相符。國教盟並於同日發布精修版本建議，補強四項具體建議：

- 強化受理檢核表的實質審查標準
- 確保調查權實質上收教育局（非名義上收）
- 建立人才庫並明確調查人員資格
- 推動單一事實認定，避免重複調查

### 第二階段：修法完成與追蹤（2026年1月）

2026年1月13日——教育部於1月12日正式發布《解聘辦法》修正後，國教盟與全家盟發表聯合聲明「肯定修法落實分流」，確認教育部納入了分流檢舉、提升受理層級、強化外部專業三項核心改革。聲明指出，修法立基於數據導向的分析，有望改善現有制度的失衡。

2026年1月20日——針對教育部長「廢除校事會議」的言論，國教盟與全家盟發表聲明「不要走回頭路」。國教盟指出，廢除校事會議並非解方，反而會強化大案小辦的風險。聲明強調，改革的目的是「制度要更好，不是更少」，唯有完善校事會議的分流和審議機制，才能同時保護教師和學生。

2026年1月23日——針對教師工會於1月25日預定的抗議行動，國教盟發表聲明「別讓小案大辦折磨老師，也別讓大案小辦傷害孩子」，指出國教盟改革倡議本質上是為教師減負——透過分流檢舉和提升層級，校長和教師將不再被迫參與濫案的校事會議程序。同時，強化外部專業也是為了確保有限資源聚焦於重案，使嚴重案件得到應有處置。

## 數據支撐：為什麼這場改革刻不容緩

| 統計項目 | 數據 | 意涵 |
| --- | --- | --- |
| 全國投訴件數（2024.4-2025.5） | 1,372件 | 年均800-1,000件，制度運作量大 |
| 受理比率 | 82%（1,124件） | 接受率高，但面臨分流不力的後續問題 |
| 完成調查 | 769件（56%） | 進度滯後，系統超載 |
| 最終成立 | 361件（26%） | 實成率低，多數案件無須進入正式程序 |
| 停聘/解聘 | 26案（1.9%） | 終極處份極少，99%的案件停留在較輕處分 |
| 全國教師數 | 約19萬人 | 停聘/解聘占萬分之1.4，教師整體風險極低 |
| 113學年上學期送教評+專審 | 41件（7.5%） | 大量案件在校事會議層級消耗資源卻無進展 |
| 不成案原因——證據不足 | 40.84% | 案件初期篩選不力，適合用受理檢核表改善 |
| 不成案原因——管教/溝通問題 | 59.16% | 大部分濫案屬於教師輔導事項，不應進校事會議 |
| 國家人權委員會報告：成案後申誡以下處分 | 69%（568/823件） | 嚴重案件裁量過輕，大案小辦情形明顯 |
| 體罰霸凌身心嚴重侵害僅申誡以下 | 53.45%（31/58件） | 最嚴重案件的處置最不力，正當性受損 |
| 兒少通報漏報率（109-111學年度） | 67.06%（2,311/3,446件） | 校園嚴重傷害未能及時通報社政系統 |

## 三大改革支柱詳解

### 分流檢舉

在校事會議層級建立「受理檢核表」，用明確標準篩出不符程序要件的案件。包括缺乏具體事證、純屬管教爭議或溝通誤會的小案，引導至教師輔導或行政溝通管道。

效果：減少濫案，校長和教師減負

### ↑ 提升受理層級

調查權上收教育局，由具法律和教育背景的專業人員進行調查，而非依賴校內人力。校長從調查者的身分解放，回歸教學領導角色。

效果：提升調查品質，確保程序正當性

### ◆ 強化外部專業

建立人才庫、推動單一事實審認、建立量化裁量基準。透過多元審議委員和明確的處分標準，確保嚴重案件得到應有處置，防止大案小辦。

效果：提升審議品質，增進判斷一致性

## 核心聲音

> 「問題不在『有沒有校事會議』，而在『標準不清、分流失靈、專業不足、究責失衡』——該擋的沒擋住、該嚴辦的卻被輕放。」 ——王瀚陽，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

> 「解決執行面的累，不應以制度面的廢為代價。」 ——王瀚陽，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

## 常見問答

### Q. 校事會議真的有「小案大辦」的問題嗎？

是的。教育部統計數據（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）顯示，全國投訴1,372件，受理1,124件（82%），但完成調查只有769件，成立361件，最終達停聘解聘僅26案（1.9%）。同時，不成案原因中40.84%是因為證據不足，59.16%則屬於管教或溝通問題，根本不適合進入正式程序。113學年上學期545件中送教評會和專審會者僅41件（7.5%），顯示大量小案確實在校事會議層級耗費資源。

### Q. 廢除校事會議是否更好？

不是。廢除校事會議無法解決問題，反而會使「大案小辦」更嚴重。校事會議存在的意義在於提供透明化、程序性的檢舉處理管道。問題不在「有沒有校事會議」，而在其分流機制失靈。國教盟主張的是改革校事會議的運作方式，而不是廢除它。

### Q. 「受理檢核表」如何防止濫訴？

受理檢核表是教育部新增的工具，用於在校事會議層級進行初步分流。透過明確的標準（如是否涉及學生身心安全、是否有具體事證），檢核表能篩出不符程序要件的案件，包括缺乏具體事證、管教爭議、溝通誤會等小案，引導至教師輔導或行政溝通管道。這樣既能防止濫訴，也能確保真正嚴重的案件進入正式調查。

### Q. 調查權上收教育局會延長處理時限嗎？

這是常見疑慮，但國教盟的倡議包含三個配套：分流檢舉（減少無關案件）、調查權上收教育局（提升調查品質和專業性）、以及強化外部專業（人才庫、單一事實審認、裁量基準化）。透過減少濫案和提升專業，整體系統的效率反而會提高。同時，明確化的程序和裁量基準也能加速決策時程。

### Q. 校長是否會「背鍋」？

這是改革重點之一。調查權上收教育局意味著校長不再被迫在校事會議層級進行調查，而是由教育局派遣具有法律和教育背景的專業調查人員。同時，強化外部專業（人才庫）確保審議委員會成員更具多元性，減少因校長影響力而導致的裁量不當情形。這樣校長既能保護學校運作，也能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。

### Q. 為什麼說同時有「小案大辦」和「大案小辦」？

這反映現行制度的根本矛盾。一方面，許多無須進入正式程序的小案（管教爭議、溝通問題）被過度程序化，消耗校事會議和各委員會的資源。另一方面，真正嚴重的案件（體罰、霸凌、師生不當關係等）因為調查專業不足、裁量基準不明，反而被輕放。國家人權委員會報告指出，成案後69%的處分止於申誡以下，其中體罰霸凌造成身心嚴重侵害者有53.45%也只被申誡，反映出大案小辦的現象。

### Q. 如何確保「大案小辦」不再發生？

國教盟的三大改革直接針對此問題：1. 分流檢舉減少濫案，讓有限資源聚焦於重案；2. 調查權上收教育局，確保調查品質和專業性；3. 強化外部專業，包括建立人才庫、推動單一事實審認（減少推諉）、建立量化裁量基準。這些措施一起運作，才能從根本改善審議品質，確保嚴重案件得到應有的處分。

### Q. 國教盟、全家盟與全長聯為什麼一起倡議？

教師和家長都是現行制度的受害者，只是方式不同。教師因小案大辦而被拖累，身心俱疲；家長因大案小辦而無法保護孩子，心懷不滿。國教行動聯盟、全國家長團體聯盟（全家盟）與全國家長會長聯盟（全長聯）三大組織的聯合倡議反映出改革的急迫性——這不是教師或家長的單方需求，而是整個教育生態都在呼救。全長聯理事長黃正銘強調，校事會議能有效啟動外部調查，終結校園內部「靠關係擺平」的文化。唯有家長團體合力，才能推動系統性改革。

## 相關資源

### 官方文件與報告

- 教育部《教師法》及《解聘辦法》修正發布
- 國家人權委員會《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》專案報告
- 教育部統計處

### 倡議組織

- 國教行動聯盟（國教盟） — 推動教育改革的NGO倡議組織，理事長王瀚陽
-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（全家盟） — 全國性家長團體聯合組織，理事長蕭東原
-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（全長聯） — 全國各級學校家長會長聯合組織，理事長黃正銘

### 參考文獻

1. 國教行動聯盟、全國家長團體聯盟（2025年11月19日）。「制度要更好，不是更少」聯合新聞稿。Facebook。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wedumove
1. 聯合新聞網（2025年11月19日）。家長團體：校事會議不應廢除 需落實精準分流。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6885/9149062
1. 國語日報（2025年11月20日）。校事會議爭議 家長團體：不該貿然廢除。https://www.mdnkids.com/content.asp?Link_String_=23BK00000OOQJFJ
1. 國教行動聯盟（2025年11月22日、24日）。「肯定預告修正版本」聲明及精修版本建議。Facebook。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twedumove/
1. 自由時報（2026年1月13日）。教育部拍板校事會議改革 全家盟和國教盟高度肯定。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5308059
1. 大紀元（2026年1月13日）。校事會議修法 教師青年家長看法分歧。https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26/1/13/n14675120.htm
1. 大紀元（2026年1月19日）。教師團體不滿校事會議改革醞釀上街 鄭英耀：終極目標要廢除。https://www.epochtimes.com/b5/26/1/19/n14679495.htm
1. 自由時報（2026年1月20日）。解決師師相護問題 全家盟：校事會議絕對不可以廢除。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5318353
1. 自由時報（2026年1月23日）。全教總週日上街要求廢校事會議 國教盟：可修不可廢。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5319427
1. 聯合新聞網（2026年1月25日）。千人教育部前籲廢校事會議惡法。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6885/9287601
1. 國教行動聯盟、全國家長會長聯盟（無日期）。聯合新聞稿。全國家長會長聯盟。https://www.nappa.org.tw/
1. 教育部（2026年1月12日）。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》修正發布。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。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/
1. 國家人權委員會（無日期）。《檢視校園師對生暴力處理機制》專案報告。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。https://nhrc.cy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7459&s=7565
1. 翻轉教育（無日期）。最新！校事會議分流失靈 教育部五大修法重點一次看。親子天下。https://flipedu.parenting.com.tw/article/010483

## 常見問答（FAQ）

### Q: 校事會議真的有「小案大辦」的問題嗎？

是的。教育部統計數據（2024年4月至2025年5月）顯示，全國投訴1,372件，受理1,124件（82%），但完成調查只有769件，成立361件，最終達停聘解聘僅26案（1.9%）。同時，不成案原因中40.84%是因為證據不足，59.16%則屬於管教或溝通問題，根本不適合進入正式程序。113學年上學期545件中送教評會和專審會者僅41件（7.5%），顯示大量小案確實在校事會議層級耗費資源。

### Q: 廢除校事會議是否更好？

不是。廢除校事會議無法解決問題，反而會使「大案小辦」更嚴重。校事會議存在的意義在於提供透明化、程序性的檢舉處理管道。問題不在「有沒有校事會議」，而在其分流機制失靈。國教盟主張的是改革校事會議的運作方式，而不是廢除它。

### Q: 「受理檢核表」如何防止濫訴？

受理檢核表是教育部新增的工具，用於在校事會議層級進行初步分流。透過明確的標準（如是否涉及學生身心安全、是否有具體事證），檢核表能篩出不符程序要件的案件，包括缺乏具體事證、管教爭議、溝通誤會等小案，引導至教師輔導或行政溝通管道。這樣既能防止濫訴，也能確保真正嚴重的案件進入正式調查。

### Q: 調查權上收教育局會延長處理時限嗎？

這是常見疑慮，但國教盟的倡議包含三個配套：分流檢舉（減少無關案件）、調查權上收教育局（提升調查品質和專業性）、以及強化外部專業（人才庫、單一事實審認、裁量基準化）。透過減少濫案和提升專業，整體系統的效率反而會提高。同時，明確化的程序和裁量基準也能加速決策時程。

### Q: 校長是否會「背鍋」？

這是改革重點之一。調查權上收教育局意味著校長不再被迫在校事會議層級進行調查，而是由教育局派遣具有法律和教育背景的專業調查人員。同時，強化外部專業（人才庫）確保審議委員會成員更具多元性，減少因校長影響力而導致的裁量不當情形。這樣校長既能保護學校運作，也能確保案件得到公正處理。

### Q: 為什麼說同時有「小案大辦」和「大案小辦」？

這反映現行制度的根本矛盾。一方面，許多無須進入正式程序的小案（管教爭議、溝通問題）被過度程序化，消耗校事會議和各委員會的資源。另一方面，真正嚴重的案件（體罰、霸凌、師生不當關係等）因為調查專業不足、裁量基準不明，反而被輕放。國家人權委員會報告指出，成案後69%的處分止於申誡以下，其中體罰霸凌造成身心嚴重侵害者有53.45%也只被申誡，反映出大案小辦的現象。

### Q: 如何確保「大案小辦」不再發生？

國教盟的三大改革直接針對此問題：1. 分流檢舉減少濫案，讓有限資源聚焦於重案；2. 調查權上收教育局，確保調查品質和專業性；3. 強化外部專業，包括建立人才庫、推動單一事實審認（減少推諉）、建立量化裁量基準。這些措施一起運作，才能從根本改善審議品質，確保嚴重案件得到應有的處分。

### Q: 國教盟、全家盟與全長聯為什麼一起倡議？

教師和家長都是現行制度的受害者，只是方式不同。教師因小案大辦而被拖累，身心俱疲；家長因大案小辦而無法保護孩子。國教行動聯盟、全國家長團體聯盟（全家盟）與全國家長會長聯盟（全長聯）三大組織的聯合倡議反映出改革的急迫性——不是教師或家長的單方需求，而是整個教育生態都在呼救。全長聯理事長黃正銘強調，校事會議能有效啟動外部調查，終結校園「靠關係擺平」的文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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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組織**：[國教行動聯盟](https://naer-tw.github.io/policy/)（成立於 2012 年）
**倡議資料庫**：https://naer-tw.github.io/advocacy-database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