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eacher-affairs_2026-01-23-校事會議修法

議題分類:教師事務  |  檔案 ID:teacher-affairs_2026-01-23-校事會議修法  |  原文字數:6365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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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 別讓「小案大辦」折磨老師,也別讓「大案小辦」傷害孩子——校事會議修法全紀錄 首次倡議:2025年11月19日 | 最後更新:2026年1月23日 聯合倡議:國教行動聯盟、全國家長團體聯盟(全家盟)、全國家長會長聯盟(全長聯) 核心倡議 分流檢舉——建立受理檢核表,在校事會議層級篩出不符程序要件的濫案,避免小案大辦 提升受理層級——調查權上收教育局,由具專業背景的人員調查,確保品質 強化外部專業——建立人才庫、推動單一事實審認、建立量化裁量基準,防止大案小辦 問題核心:現行制度同時存在「小案大辦」和「大案小辦」的矛盾——濫案消耗校事會議資源,嚴重案件卻因調查專業不足而輕放,教師和家長都在受苦。 倡議進展時序 第一階段:問題診斷與倡議提出(2025年11月) 2025年11月19日——國教行動聯盟與全國家長團體聯盟(全家盟)[1]發表聯合新聞稿「制度要更好,不是更少」,全國家長會長聯盟(全長聯)、台灣家長教育聯盟、全國家長教育志工聯盟等多個全國家長團體共同出席記者會[2]。首次系統性提出校事會議改革的三項核心倡議:分流檢舉、提升受理層級、強化外部專業。此稿件強調,現有數據顯示約700-1,000件年案件量,同時存在濫案和重案處置不當的雙重困境。 2025年11月22日——教育部於11月21日預告修正版本後,國教盟立即發布聲明「肯定預告修正版本」,表示教育部的改革方向與國教盟倡議相符。國教盟並於同日發布精修版本建議,補強四項具體建議: 強化受理檢核表的實質審查標準 確保調查權實質上收教育局(非名義上收) 建立人才庫並明確調查人員資格 推動單一事實認定,避免重複調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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