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 國國際對標卡
內容說明:本盟整理 21 國兒少政策對標,每國均含 strength(強項)、weakness(弱項)、applicability(對台灣適用性)三欄,防止「外國月亮比較圓」式的單向援引。
A 級 — 深度對標(8 國)
🇩🇪 德國
剴剴案保證人地位法理的學說源頭
🇬🇧 英國
制度成熟度最高、學界研究量最大
🇮🇪 愛爾蘭
升格倡議的最直接歐洲對標,程序最近(2014)
🇯🇵 日本
升格倡議最直接對標、文化最相近
🇰🇷 韓國
東亞文化最相近、最近大規模改革
🇳🇴 挪威
兒少代言制度發源國,但有過度安置爭議
🇸🇪 瑞典
兒少權利國家典範,但有移民兒少融入挑戰
🇺🇸 美國
規模最大、聯邦制借鏡有限,但 CDR 死因回溯與善意豁免有借鏡
B 級 — 中度對標(10 國)
🇦🇺 澳洲
兒少工作證制度直接對標(本次預告版第九章)
🇨🇦 加拿大
機構安置歷史平反借鏡
🇨🇭 瑞士
中央集權 vs 地方自治兩難
🇨🇷 哥斯大黎加
兒童家庭部升格倡議的歷史典範
🇩🇰 丹麥
高發展國家原住民兒少結構性歧視警示
🇪🇪 愛沙尼亞
跨機關資訊共享技術典範(對應本次預告版六大缺口之三)
🇫🇮 芬蘭
學生輔導體制借鏡(PI-04)
🇮🇸 冰島
偏差行為預防(對應本次預告版第五章)
🇳🇱 荷蘭
地方化模型借鏡
🇳🇿 紐西蘭
對台灣原住民兒少借鏡